关于成立学院实验室(实训室)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 通知

发布者:向川发布时间:2021-12-31浏览次数:0



二级学院、教学部、处(室),院属单位:

为进一步落实实验室(实训室)安全管理责任,确保仪器设备和师生人身安全,经学院研究,决定成立学院实验室(实训室)安全工作领导小组,成员及职责如下:

组长:党委书记、院长

副组长:分管实验室(实训室)工作、安全工作的副院长

成员:实训中心、保卫处、教务处、后勤处、基建办公室、财务建设处、国有资产管理处、校企合作办、教学部负责人,教辅教学党总支负责人,二级学院党政负责人。

职责:负责统一领导全院实验室(实训室)安全工作,研究决定实验室(实训室)安全管理、检查与整改有关事项,落实监管、整改措施。

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实训中心,具体负责全院实验室(实训室)安全管理、安全检查与整改工作的组织与协调,办公室主任由实训中心负责人兼任。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湖南大众传媒职业技术学院

2021年12月31日



一审:向川   二审:王林  三审:文林彬湖南大众传媒职业技术学院党政办公室2021年12月31日印发